欢迎您光临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

黑龙江省小儿脑瘫 黑龙江省小儿脑瘫
 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

周一至周五白天  0454-8623769
周一至周五白天   0454-8623636

当前位置:
首页
>
>
>
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党群关系

党群关系栏目

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 分类:纪检监察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11-21
  • 访问量:2

【概要描述】各部门科室:  根据佳木斯大学[2009]68号《中共佳木斯大学委员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

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

【概要描述】各部门科室:  根据佳木斯大学[2009]68号《中共佳木斯大学委员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

  • 分类:纪检监察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11-21
  • 访问量:2
详情

各部门 科室:

  根据佳木斯大学[2009]68号《中共佳木斯大学委员会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精神,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中共黑龙江省教育厅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维护党章,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紧密结合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整体推进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为实现高水平大学、和谐学院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2、工作原则: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学校、学院工作大局,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教学、科研、医疗的各个方面,既发挥服务和促进作用,又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逐步完善。二是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加强和改进学院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富有实际成效。三是坚持惩防并举、重在建设。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做到惩治和预防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四是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治理。把改革的推动力、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制衡力、惩治的威慑力结合起来,把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阶段性任务与学校反腐倡廉建设总体目标结合起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增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五是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紧紧抓住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腐败现象易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紧密结合学院实际,推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3、工作目标:经过今后五年的扎实工作,初步建立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基本形成学院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使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广大师生员工的满意度有新的提高。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完善党委中心组和党支部理论学习制度,每年至少安排一次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积极开展以讲廉政党课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大讲堂”活动。

  2、加强党的纪律教育。广泛开展党纪政纪条规普及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守法的典范

  3、加强党的作风教育。引导各级干部自觉增强公仆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

  4、深入开展示范和警示教育。通过总结、树立和宣传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开展促勤促廉的示范教育;利用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通过以案说纪说法做到警钟长鸣,增强教育的实效性。

  (二)加强面向全院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1、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学院纪检委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做出年度工作安排。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纪检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2、建立廉政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结合“三型校园”建设,围绕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医护人员廉洁行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指导,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校园风尚。

  3、丰富宣传教育形式,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

  4、推进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在学校德育教育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丰富大学生思想道德实践活动。通过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廉洁教育活动,逐步形成符合学院教育特点,比较规范的大学生廉洁教育体系。

  5、加强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弘扬淡泊名利、廉洁从教、学为人师、行为示范的优良教风。深入开展廉洁从业思想道德教育,提高遵守职业道德和廉洁自律规定的自觉性。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1、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院党委每年要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2、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主体。学院党委对全院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工作,是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纪检委书记对全院教职工的廉政建设负有直接教育、监督和考核责任;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

  3、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对于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有失职渎职行为的,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和一般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4、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权责明晰、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反腐倡廉责任体系。

  四、健全决策监督制度,强化监督机制

  (一)健全决策监督制度

  1、党政决策制度。要建立完善党委会、院长办公会议事制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干部任免票决制等制度,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度,充分发挥党政班子集体的能动作用,保证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高效性。

  2、民主决策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术(学位)委员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等,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参与学院民主建设、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的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广大师生的民主权益。

  3、监督保障制度。要建立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通报制度,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信访处理制度,执法监察、效能监察制度,党外监督制度(青年学生、民主党派成员、离退休干部等民主监督机制),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考核情况反馈制度,充分发挥上级、同级、下级监督,党内、党外监督等各种监督的综合效能,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二)加强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1、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始终同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全面贯彻落实。

  2、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设高水平大学,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

  3、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认真开展对涉及全局性问题、重要干部推荐任免和奖惩等方面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会决策得到严格执行。

  4、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

  (三)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行使的监督

  1、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纪检委意见,坚持和完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坚决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开展对"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

  3、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4、支持和保证群众监督。推行教职工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落实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5、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增强监督合力和实效。

  五、完善运行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制约

  1、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要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建立完善科级干部任前公示制、科级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科级干部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制度,科级干部管理制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科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制度,重要岗位轮岗交流制度,建立健全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管理机制。要加强对机构编制、人员聘用、岗位设置、人员考核、工资待遇等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完善科级机构设置,人员聘用、管理制度,工资、津贴和岗位管理制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推动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促进教职员工勤政廉政。

  2、财务审计制度。财务和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学院财经管理内控机制建设,健全财经内控责任制,完善学院重大财经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规范学院财务行为。建立健全院内预决算管理制度,收入管理制度,经费支出审批制度,票据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科研经费等各种经费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院事业发展。

  要突出对重点部门、重点资金、重大项目的审计,推进对重大采购项目以及固定资产、修缮工程等投资项目过程跟踪审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修缮工程等投资项目审计制度,重大采购项目审计制度,内部审计制度,要充分发挥学院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能,加强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3、采购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仪器设备(家具)采购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制度,药品药材、医疗器材设备采购管理制度,基建工程采购管理制度,后勤服务采购管理制度,加强对重要环节的监管,做到采购过程透明、程序严密,有效预防商业贿赂的发生。

  4、要加强流动资产管理使用,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无形资产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国有资产处置制度,教学科研医疗低值品、材料、易耗品管理制度,明晰办事程序,努力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学校、学院的资源,保障和促进学校、学院事业的顺利发展。

  要在公务接待、用车等管理及服务各方面建立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提高接待水平,节约经费。

  要加强对学生工作干部管理、学生推优评优、贫困生补助、学杂费减免、教学成果奖评审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建立完善学生工作干部管理制度,学生推优评优制度,贫困生补助发放、学杂费减免制度,教学成果奖评审制度,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制度,选拔任用学生干部制度,课程考核、试卷批阅及保存、查阅管理制度,推荐免试硕士、博士研究生制度,函授学生学籍管理制度,公派留学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现代化的轨道。

  5、行风纠建制度。要把行风建设置于教职工的有效监督之下,努力从源头上防治各种不正之风,促进学校、学院依法行政、依法治教。

  六、坚持惩防并举,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1、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要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2、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活动。重点查处工程建设、医药购销、物资采购、经销等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

  3、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总结教训,引以为戒,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七、加强组织领导

  1、学院党委负责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学院纪检委协助党委健全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2、各科室、部门要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要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取得突破,以此推动整体工作。

  3、学院党委和纪检委每年要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情况列入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八、此意见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中共佳木斯大学康复医学院委员会

  二OO九年十月十七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联系我们

 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

24小时问诊电话

0454-8623769(周一至周五8:00-17:00)
0454-8623636(周一至周五17:00-8: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全天)

黑龙江省小儿脑瘫
小儿脑瘫二科:
0454-8623634
小儿神经科:0454-8623597
儿童保健科:0454-8623761
医务科/护理部:0454-8623769
办公室:0454-8623646
医院地址:中国.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德祥街419号(查看地图)

关注我们

 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

扫一扫,关注我们公众号

© 版权所有: 黑龙江省小儿脑性瘫痪防治疗育中心       黑ICP备1400396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哈尔滨